各部门及二级学院:
福建省科技厅为进一步加强省引才引智项目评审专家库和省科普业务评选专家库建设,拟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一)省级引才引智项目评审专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科学精神,严守科研诚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自愿参加评审工作,有奉献精神,能认真履行评审职责。
2.有海外工作、留学或赴海外访学、进修、交流的经历(不限国籍,在外时间不少于1年),对本专业(学科)领域国内外情况有充分了解。重点征集从事信息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生命科学、环境与地球科学(含农业领域)、经济与管理等专业领域专家。
3.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具有较高的专业造诣、稳定的专业方向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是本专业(学科)的拔尖人员和专业权威,具有担当本专业(本学科)评审的专业能力和学识水平,具有高级职称或担任本单位高级管理职务。
4.专家一般要求是国家和省级重点人才计划入选者或者“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以及在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建设工程、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研究机构、知名高校、龙头企业取得显著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技术带头人、技术骨干等。
(二)科普业务评选专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客观公正、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
2.热爱科普事业,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在科普研究、创作、传播、策划、执行、管理等方面经验丰富,效果显著。
3.有较广的知识面,熟悉科普相关政策法规,熟悉国内外科普发展现状和方向,专兼职从事相关科普工作累积满3年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从事科普相关领域工作累积满5年以上,有丰富的理论基础、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资深专家不受年龄限制)。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参加科普评审、评估、咨询建议、指导分享等相关活动。
二、推荐方式和入库安排
(一)推荐方式
1.单位推荐
符合条件并有意向参与对应评审、评选工作的专家,填写《福建省引才引智计划评审专家库专家备案表》(见附件1)、《福建省科普业务评选专家库专家备案表》(见附件2),上报所在单位审核专家备案信息真实性,经所在单位同意加盖公章。所在单位汇总推荐人选,并填写《专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于3月31日前报送我厅。
2.自我推荐
符合条件的专家自行填写相关备案表,并附相应佐证材料的复印件,以个人名义于3月20日前向我厅自我推荐。
3.邀请入库
因工作需要,参加评选工作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有关业务负责人和其他专家由省科技厅根据工作需要邀请,相关邀请工作另行安排。
拟申报教师提前与科融处 陈婧联系,7769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