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及二级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的有关规定,我校将组织开展福建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本次申报课题只设一般课题。 《2023年度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主要方向性条目》(见附件1)聚焦我省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聚焦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拟定了一批主要方向性条目,申请人可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从中选择选题申报,也可以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拟选题申报。
二、申报要求
1.本年度立项课题研究时间为2年,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2.每个课题只能填报1个负责人,每个申报者只能申报1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承担相应的研究任务;填报人数(含负责人)不超过15人。鼓励跨单位跨学科组建课题组。承担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已经获得省级课题立项者,不得以同一内容和题目申报。
3.课题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提供相关职称证明复印件。课题负责人须主持过县级(含)以上课题或参与过市级(含)以上课题研究,并提供结题证明。
4.课题研究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得中途更换课题负责人或改变课题名称等主要内容,其他重要变更须在研究中期之前提出。
5.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报者个人3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销立项处理。
三、申报材料
请将以下材料于6月15日前交至科融处,逾期不予受理。
1.课题《申请书》(纸质版+电子版)一式3份;
2.《活页》(电子版)
3.《课题申报汇总表》(电子版)。
备注:
1.申请书、活页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活页》、职称证明、结题证明夹在《申请书》内。《活页》“设计论证”部分不得出现申报者及参与研究人员的姓名与单位,若出现则取消评审资格;
3.详情见学校OA公告通知。
科研与产教融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