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及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完善海洋发展局海洋专家库建设,提升专家在开展项目评审、验收、绩效评价等科技活动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现向各涉海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团体和其他事业单位征集各领域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专家入库时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作风严谨,诚信廉洁地履行职责;
2.身体健康,胜任所从事的业务工作,且在时间上能够保证完成相关海洋经济和渔业发展项目的评审评估、验收和绩效考核等工作;
3.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厦门市科技项目管理资信“黑名单”,无科研失信和违纪违法行为。
(二)专业条件
1.行业专家。为海洋领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且科研实践、科技管理、企业管理或创业实践经验丰富,熟悉海洋经济与渔业发展研发与成果转化工作的专家。
2.财务专家。应当是熟悉科技经费管理制度,具有会计、审计、经济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中级职称5年以上,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注册会计师证书,或企事业单位或其它社会组织中从事科研经费管理工作的中高级管理人员,或省属及以上高校、科研院所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
3.专家组长。专家组长一般应有正高职称,且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务专家担任。
(三)分类管理
海洋专家库专家实行分类管理,细化专家领域和研究方向,且入库专家仅能入选一个专业领域。
二、入库程序
(一)个人注册和单位审核
符合条件的专家自愿填写《厦门市海洋发展局海洋专家库成员推荐表》等附件,经科融处初步审核、推荐、汇总,于6月27日前将推荐表和汇总表纸质文本(单位盖章)及电子文本(附件1和附件3),报科融处 陈婧,由科融处负责提交海发局属单位厦门南方海洋研究中心秘书处。
注意事项:请将已入库专家也进行信息更新,填写入库专家信息。
附件请见学校OA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