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分类
分为:一般资助项目和重点资助项目。一般资助项目和重点资助项目资助方向详见附件。申请人须围绕资助方向进行选题,可聚焦资助方向中所涉及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自拟题目深入开展研究。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课题,不能作为项目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
二、申报对象及要求
(一)具备较高知识水平和研究能力的财政理论和实务工作者(包括个人和团队)。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学风优良;熟悉我省省情,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研究经验,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和科研组织职责;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职务。
三、经费资助
(一)项目资助金额将根据项目最终成果验收鉴定的等级确定。一般资助项目和重点资助项目均分为合格、良好、优秀等级,分别给予资助1万元、2万元、3万元和10万元、15万元、20万元。
(二)立项项目按要求提交阶段性成果后,将获得首批资助经费,一般资助项目为0.5万元,重点资助项目为5万元。项目最终成果验收鉴定结项后,将根据专家组的鉴定等级拨付相应尾款。
(三)阶段性成果若不达标,经修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将撤销资助资格。
四、成果要求及项目完成期限
(一)阶段性成果
1.一般资助项目
(1)提交时间:2022年6月30日前(至少提前一周提交至科融处陈婧老师)
(2)成果质量:应达到《福建财政》用稿质量要求,即对资助选题中的关键性问题进行定性定量剖析、提出具有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字数不少于3000字。
2.重点资助项目
(1)提交时间:2022年9月30日前(至少提前一周提交至科融处陈婧老师)
(2)成果质量:应初步建立系统研究基本框架,对其中涉及的重大理论或关键性问题研究取得一定的突破性成果,字数不少于10000字。
(二)最终成果
1.一般资助项目
(1)研究期限:以项目正式立项时间算起6个月。
(2)成果字数:不得少于1万字。
2.重点资助项目
(1)研究期限:以项目正式立项时间算起1.5年。
(2)成果字数:不得少于5万字。
最终成果提交前,烦请至科融处存档备案。
五、申报方式
(一)申报材料
1.《福建省财政科研资助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按要求认真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
2.《申请书》纸质版和电子版由科融处陈婧老师统一发送。
(二)申报时间
一般资助项目申报电子版于2022年4月4日前务必发送至科融处陈婧老师,纸质版务必于2022年4月7日前递交至科融处。重点资助项目电子版务必于2022年5月1日前发送至科融处陈婧老师,纸质版务必于五一收假时递交至科融处。
六、联系电话
科融处 7769354
福建省财政科学研究所 王芬 87097902,13959139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