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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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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5-2016学年院级教科研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5-11-02 00:00 点击率:
 各系(部):

为了推动学院教育教学改革,激励全院教职工的教科研积极性,增强学院整体教科研水平,活跃学院教科研氛围,进一步提高我院教师教科研工作能力和水平,学院决定启动2015-2016年度院级教科研项目(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立项原则

1、围绕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的需要,突出选题的创新性,把是否有利于提升学院教科研创新能力,是否有利于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是否有利于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作为衡量立项与否的重要标准。

2、项目以自己擅长的专业研究领域为主,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严密的研究方案,有可行的技术路线,有明确的预期效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可操作性,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能在学院进行进一步推广和应用的项目优先立项。

3、注重对学院中青年科研骨干的资助,优先支持40周岁以下科技人员申报的课题,已立项的院级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不再申报。

4、鼓励跨学科、跨系(部)联合的项目。

5、此次院级项目立项后将作为2016年省教育厅项目的储备项目。

二、申报项目类别及数量

1、自然科学研究(应用技术研究):

计划立项12项(其中“育青”项目9项),每项资助经费5000元。

2、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含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计划立项8项(其中“育青”项目6项),每项资助经费2000元。

三、申报条件

1、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应是我院教职工,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和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与管理能力,且至今没有承担过任何级别的教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二个以上(含二个)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组;

2、“育青”项目要求负责人年龄在40周岁(含40岁)以下、中级以下职称(含中级职称)的我院在职教师申报,且到校后未主持过院级项目。同时需有一位副高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并作为指导老师参与项目。项目组成员不能超过5人。

3、其他项目要求负责人为副高以上职称(含副高)的我院在职教工申报。项目组成员不能超过5人,同时可以有1-2位学生参与项目研究。

4、其他单位人员不得参加院级项目研究。

四、申报时间

2015115日—20131125日。

五、申报程序和立项评审

1、课题(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申请书;

220151115日前,项目负责人所在处室、系(部)组织初审论证,提出推荐意见;

320151125日前,将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交科研处,同时发送申请书的电子稿到陈婧老师OA

4、学院组织召开项目评审会;

5、学院发文正式确认立项课题名称并予以公布,课题(项目)正式启动。

六、项目结题

1、项目结题时间

本年度批准的院级教科研项目的建设年限原则上为一年,最长不得超过二年。项目全部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向科研处提交结题申请报告,初审后请有关专家进行评审验收。

2、成果形式需注明:

1)自然科学研究类:实物、设备、研究报告、源程序软件、专利、论文、著作、使用说明等。

2)人文社科研究类:调研报告、论文、著作、教材、试题库等。

3、结题要求

以论文成果结题的项目,论文需在符合学院要求的杂志上发表,并标注该论文为2015年度院级项目成果。

以实物成果结题的项目,需将成果交至科研处以备评审验收。

 
附件1、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自然科学项目申请书

附件2、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社会科学项目申请书

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

 
科研处

2015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