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了推动学院教育教学改革,激励全院教职工的教科研积极性,增强学院整体教科研水平,活跃学院教科研氛围,进一步提高我院教师教科研工作能力和水平,学院决定启动2015-2016年度院级教科研项目(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围绕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的需要,突出选题的创新性,把是否有利于提升学院教科研创新能力,是否有利于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是否有利于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作为衡量立项与否的重要标准。
2、项目以自己擅长的专业研究领域为主,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严密的研究方案,有可行的技术路线,有明确的预期效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可操作性,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能在学院进行进一步推广和应用的项目优先立项。
3、注重对学院中青年科研骨干的资助,优先支持40周岁以下科技人员申报的课题,已立项的院级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不再申报。
5、此次院级项目立项后将作为2016年省教育厅项目的储备项目。
计划立项12项(其中“育青”项目9项),每项资助经费5000元。
计划立项8项(其中“育青”项目6项),每项资助经费2000元。
1、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应是我院教职工,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和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与管理能力,且至今没有承担过任何级别的教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二个以上(含二个)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组;
2、“育青”项目要求负责人年龄在40周岁(含40岁)以下、中级以下职称(含中级职称)的我院在职教师申报,且到校后未主持过院级项目。同时需有一位副高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并作为指导老师参与项目。项目组成员不能超过5人。
3、其他项目要求负责人为副高以上职称(含副高)的我院在职教工申报。项目组成员不能超过5人,同时可以有1-2位学生参与项目研究。
2、2015年11月15日前,项目负责人所在处室、系(部)组织初审论证,提出推荐意见;
3、2015年11月25日前,将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交科研处,同时发送申请书的电子稿到陈婧老师OA;
5、学院发文正式确认立项课题名称并予以公布,课题(项目)正式启动。
本年度批准的院级教科研项目的建设年限原则上为一年,最长不得超过二年。项目全部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向科研处提交结题申请报告,初审后请有关专家进行评审验收。
(1)自然科学研究类:实物、设备、研究报告、源程序软件、专利、论文、著作、使用说明等。
(2)人文社科研究类:调研报告、论文、著作、教材、试题库等。
以论文成果结题的项目,论文需在符合学院要求的杂志上发表,并标注该论文为2015年度院级项目成果。
以实物成果结题的项目,需将成果交至科研处以备评审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