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学科学术建设、繁荣学术交流、激发创新活力,促进科学技术繁荣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持续推动福建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科技支撑,省科协、省科技厅和省教育厅决定开展第十六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要求
(一)评选范围。包括自然科学基础理论、科学研究、应用技术等方面的优秀学术论文。
(二)发表要求。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有全国统一刊号的学术刊物或正式出版的国际性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的论文。
(三)论文成果、版权。应属于福建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且第一作者须为在闽科技工作者(以发表论文时人事关系所在为准)。凡内容存在知识产权、署名权等方面争议的论文,或涉及违背有关保密规定、有关法规和产业政策的学术论文不得申报参选。
(四)申报者要求。论文申报者原则上应为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以发表论文的署名为准。以通讯作者名义申报的,应提交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的授权书。每名申报者当届限报一篇论文参评。以课题组署名发表的论文,限报主要完成人员3人。
(五)其他事项。
1.一篇论文只能向一个单位评委会申报。已获得高一级奖励的学术论文,不再参加评选。
2.申报一等的学术论文,原则上应在全国性学会、中科院下属科研机构、高校主办的科技期刊、学报,或国际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且经本学科在全国有一定权威的两名正高级以上(含)专家推荐并附评语。
二、推荐名额
学校推荐上报的论文限报3篇。故若学校教职工申报的论文超过3篇,学校将组织评审择优上报。
三、报送材料
1.“学术论文评审表”(附件2)一式5份(其中3份不填作者姓名及作者相关情况)纸质版及电子版;
2.论文全文(原文),发表该论文的学术刊物的抽印本(封面及目录复印件),论文中文摘要(500字以内),各一式5份(其中3份遮盖作者个人信息和工作单位)纸质版及电子版;凡在国外刊物上发表的论文,须附上中文翻译材料,以及作者本人关于知识产权所有者的说明,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
3.《第十六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推荐情况统计表》(附件3)和《接受申报的论文目录》(附件3后面一页)电子版。
四、报送时间
请于2024年4月8日前将有关纸质申报材料报送科融处(嘉则楼503),相关材料电子版OA发送至科融处。逾期不予受理。
五、系统填报
通过学校初评上报的申报者需登录福建省科协门户网站“服务大厅”注册在线填报提交推选材料(福建省科协信息化服务平台,网址:http://kjst.fjkx.org/#/login)。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1.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指标和等级
附件2.评审表
附件3.第十六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推荐情况统计表
附件4.接受申报的论文目录
科融处
2024年3月27日